“一开始他说学习机是免费送的,后面又跟我说要用钱买。”日前,梧州市民黄阿姨在步行街购物时,在某路边摆卖的摊档遭遇了诱骗消费的事件。对此,梧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购物时应选择在正规门店内经营的商家处消费,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今年6月初,市民黄阿姨来到步行街,打算给孙子买一双新鞋。但此时,步行街一销售学习机临时摊档的销售人员叫住了黄阿姨。“他跟我说,现在学习机免费送,我以为是免费的,就听听他的介绍。”黄阿姨说,她觉得学习机对孙子的学业会有帮助,便心动了。
可当黄阿姨打算“免费领取”这款学习机时,销售人员则表示需要交纳1600元的资料费,才可拿走学习机。此时,黄阿姨又想起儿子曾和孙子说,如果他学习努力,就给他买学习机作为奖励。“既然都是要给孙子买学习机,由我这个老人家送也是一样的。”最终,黄阿姨用银行卡刷卡,支付了1600元的资料费,并把学习机带回家。与此同时,销售人员也将一个儿童用的电子手表作为赠品送给了黄阿姨。
拿着学习机和手表回到家后,黄阿姨的儿子却表示,黄阿姨带回家的并不是学习机,而是一台平板电脑,并告诉黄阿姨,“没有买学习机还需要交1600元资料费的理由”。为此,黄阿姨拿着学习机,回到步行街找销售人员退货。
“当时销售人员也给我开了一张发票。退学习机时,发票他也一并收回了。”可黄阿姨说,当时销售人员退学习机、拿了发票,并返还1100元给黄阿姨后,赠品手表则不接受退货。
因与销售人员协商不成功,近日,黄阿姨将该情况反映到了梧州市消委会。日前,在市消委会的调解下,黄阿姨最终退还了手表,并拿回了500元。
市消委会的工作人员提醒,由于这个销售学习机的摊档已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所以工商部门才能够迅速找到该商家,并联系双方进行消费纠纷调解。然而,并不是所有路边摊档都会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因而,消费者应选择到正规商场或店铺内消费,以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晚昌 黄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