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十六周岁就上网成瘾,为凑钱专门撬路边小车车窗盗窃财物。近日,由岑溪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小陈提起公诉一案,法院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的处罚。
据查明,被告人小陈伙同小明、小健(二人未满16周岁,另案处理)专门利用凌晨夜深人少的时机对路边车辆下手。今年2月28日至3月3日,小陈等三人在此时间段的凌晨,在岑溪市区内进行了6次作案,利用随身携带的螺丝刀将目标车辆的车窗玻璃撬烂后进入车内盗窃财物,并将行车记录仪与摄像头拆下丢弃,企图掩盖其罪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公安机关慎密侦查后迅速将小陈等三人抓捕归案。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小陈于2016年就多次砸车窗盗窃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因其当时未达十六周岁不符合刑事责任追诉年龄经教育后予以释放。小陈仍不知悔改,整天游手好闲,网瘾特别大,经常在网吧通宵上网打游戏,没钱花了就跟几个“朋友”干回“老本行”砸车窗盗财物。这回,小陈达到了应追诉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判处刑罚。
编辑寄语:近年来,因互联网日益发达,对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影响日渐加深,学校、家庭应当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网络,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此外,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对网吧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未成年人进入。在此,也提醒广大车主,停放在露天场所的车辆不要搁置过多钱财或贵重物品,以免引起注意遭受重大损失。(注:为保护未成年人,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梁萍萍 陈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