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能找着,多谢你们!”10月10日下午,市民许先生从长洲公安分局领回了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感到十分激动。说起自己被盗的摩托车,许先生记忆十分深刻,原来10月6日凌晨,偷车贼窃车后竟然自行联系上自己,称摩托车在就其手上,要求许先生用1500元来换回自己的摩托车。
10月5日晚上10时许,许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新兴二路的摩托车被盗,第一时间报了警。10月6日凌晨,一名陌生人不断在微信向许先生发来好友邀请,欲加许先生为好友。“你的摩托车在我这里。”谁知,摸不着头脑的许先生加了这名陌生人后,这名陌生人竟发来这样一句话。心焦的许先生试图通过语音电话与对方联系,但对方拒绝了。
“他要求我付1500元,就把车子还给我,不然就1500元把车卖给别人。”在微信沟通过程中,陌生男子向许先生发送了车辆的视频,不断要求许先生先付300元“诚意金”,付了“诚意金”后陌生男子就将车辆开到固定地方,通知许先生取车,待许先生取车后,再付剩下的钱,陌生男子会将钥匙放在固定地方,再约许先生取车钥匙,完成“交易”。该男子还强调自己“不要现金,不能打到银行卡,只能通过微信转账。”但当时许先生的微信内零钱不够,又担心自己付了钱无法拿回车辆,希望能与陌生男子见面,用现金换回自己的车辆。但该男子不同意,最终许先生没有与陌生男子谈拢交易方式,男子就将许先生的微信删除了。
接报后,长洲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迅速投入案件研判、伏击工作,结合许先生提供的线索,于10月7日10时许在长洲区三龙大道附近抓获涉嫌盗窃的黎某,并缴获赃车一辆,嫌疑人当场供述了盗窃许先生车辆的犯罪事实,警方顺利为许先生找回被盗窃的爱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起案件中,许先生因大意没有拔下车辆的车钥匙,车内还留有自己的个人信息,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让犯罪嫌疑人能通过个人信息对事主进行“勒索”。对此,警方提醒市民,停车后一定要再三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已经锁好,将钥匙随身携带。
(莫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