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改革办《广西全面深化改革简报》第60期(总第165期)《梧州市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信息,对我市积极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近年来,梧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在法律援助案件逐年增长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亲民便民利民的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一是建立便民接待场所(接待窗口),安排律师在窗口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积极探索广东肇庆、云浮与广西梧州法律援助异地协助机制,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服务”。
二是大胆尝试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引入调解方式,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六字方针,做到援调结合,加大非诉调解、诉讼调解力度,降低成本,快速为受援人挽回经济,积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性侵害教育带进社区和学校,依托梧州市法治文化公园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教育基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四是畅通诉求渠道,在市、县两级均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在法院、信访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全市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2015年至2017年9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95件,共帮助7465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815.73万元。
(韦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