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 拘,招摇撞骗 拘
    ——“李鬼”警察在龙圩落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10-27  分享到:

罗某某,男性,梧州万秀区人。正值壮年身体强健的罗某某,不务正业,因缺钱花竟然假冒便衣警察搜他人身体骗取钱财。近日,龙圩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调查,不到24小时便把涉嫌假冒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捉拿归案。

20171020日凌晨3时,事主黄某正躺在龙圩世纪广场凉亭的椅子上散心,此时一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上前称正在调查附近的盗窃电瓶、电线案,怀疑黄某有嫌疑,需对其带到偏僻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警察”用助力车把黄某带到了防洪堤附近的凉亭里,对黄某说怀疑他身上藏有偷电瓶、电线的钳子、刀之类的作案工具,需要对他进行搜身。黄某不疑有他,乖乖照做。搜出财物后,“警察”却以怀疑是他人丢失的财物,需要带走调查为理由,把黄某的四百块钱拿走了。

事后,黄某越想越不对劲,匆匆赶去龙城派出所报警。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某某。1021日早上9点,办案民警伏击在罗某某回家的路上,罗某某一现身,便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罗某某因缺钱花,便想通过冒充警察搜身来骗取钱财。罗某某曾于2012年在万秀区冒充警察骗钱被警方抓获。刑满释放后,没有正正经经找工作做,反而故伎重演找快钱,跑到龙圩区用同样的方式招摇撞骗。他专挑凌晨34点躺在世纪广场凉亭的中年男子下手,并成功骗取了3名男子的钱财。

警方提醒,假冒警察涉嫌招摇撞骗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邹海霞 邱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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