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法援携手 重建亲人情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7-12-15  分享到:

12龙圩区信访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龙圩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助78岁老人重建亲情。

11月17日,78岁的黄某步履维艰的来到信访工作站反映诉求,工作站值班律师将其引导到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黄某称要将自己4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援助他。黄某诉称,自己是军转企业干部,由于年老身体不好,又有糖尿病,想要4个子女照顾自己,要做到有病帮治病。

接到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马上安排律师,经中心人员和承办律师一起研究,作出了最好的援助方案,考虑到老人与4个子女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人,如果对簿公堂,亲情将会不复存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这件事情,以免诉讼之累

12月2,龙圩区信访局潘副局长、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李股长,彤日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通知黄某和他4个子女一起来到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调解室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黄某的两个女儿已出嫁,并定居在广东珠海市,小儿子有吸毒史,与前妻离婚后重组家庭并一直生活在南宁市,大儿子有自己的房子,还接黄某到其住处一起生活4个多月,但是黄某与大儿子一直不和,一天一小闹三天一大闹是常有的事,4个月后黄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和小儿子的前妻陈某一起生活至今。

调解刚开始,几个子女相互推脱对老人的赡养,谈到财产的时候满场人员情绪激动,最后经过法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的一番法、理、情的耐心劝导,方情绪逐渐趋于缓和,均表示愿意配合工作,听从援助人员的安排。援助人员见时机已到,趁热打铁,继续进行调解,先听取黄某的意见;黄某表示,我一直和小儿子前妻陈某(与黄某小儿生育有1女)生活,希望今后的生老病死也由她负责,存折余额也由陈某负责管理,与亡妻共有的坐落于梧州市龙圩区某路的房屋也赠与陈某。当老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4个子女也一一尊重他老人家的选择,同意老人由小儿子的前妻陈某来照顾。最后各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明确办理公证期限的时间。一件赡养老年人纠纷就此圆满结束。

这次调解充分发挥了信访局法援值班律师的作用,最终达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矛盾和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李锦明、蒙银燕、黄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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