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执行是有‘温度’的,检察机关的办案是有‘温度’的。”被誉为我市检察系统的“活雷锋”——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曾城,参加工作10年来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积极践行着新时代的“雷锋精神”,让“雷锋精神”在工作中绽放。
一缕灯光,可以照亮一片黑暗;一份善行,可以引领一种精神。 曾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雷锋虽然去世50多年了,但“雷锋精神”是永恒的,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新时代的“雷锋精神”的核心是信念的力量、大爱的胸怀、忘我的精神、进取的锐气。曾城2008年9月进入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以来,主要是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等。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赤诚和热爱,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努力奋进、积极探索、尽心尽责、默默奉献,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在平凡的控申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自己的人生里程书写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由于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切实解决群众的问题,先后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梧州首届最美青年卫士”、“梧州市优秀志愿者”等荣誉。
化解矛盾有方法
“看来今天又是零信访了。”3月2日是我国传统节日元宵节,下午5时许,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里,控告申诉检察科副科长曾城在当日“涉检信访值班记录”一栏中填写了“0”后向记者开玩笑说:“俺现在基本‘失业’了,自去年11 月份以来,全院已连续4个月实现了涉检‘零信访’。”
我市人民检察院的信访部门缘何“遇冷”?分管控告申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卢军向记者道出了“秘籍”:原来控告申诉检察科有一位雷锋式的化解矛盾纠纷中有热情更有激情的“法律专家”,他就像社会和谐的“免疫细胞”,不断用温情驱走争执的“雾霾”。
“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雷锋精神是我们国家的巨大精神财富,历经半个多世纪的洗礼,非但没有削弱它原本的光辉,相反在当今时代背景下,更显示出它伟大而平凡的道德魅力。”聊起雷锋精神,曾城侃侃而谈。他认为检察机关面对的信访纷繁复杂,有些矛盾纠纷,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和知名人士等独立的第三方出面调解,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认同和接受。为此,他创新构建律师参与、检调对接等多元矛盾化解机制,积极为信访群众提供精准到位的司法服务,在潜移默化中让百姓信法不信访。
2013年4月,被害人梁某、覃某因不服岑溪市检察院对廖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作出不起诉向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曾城是案件承办人,他了解到案发后梁某、覃某母子俩一直在村、镇、县、市进行控告申诉,属于典型的老上访户。为了真正化解矛盾,他当面或通过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几十次,最终决定采取在当地村委公开答复的形式宣布办理结果。
那天,他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派出所民警、村干部代表参加了公开答复会,将办案过程呈现在阳光之下。公开答复会上,曾城从法律角度详细解释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继之又引用清代“三尺巷”的典故,逐句解释“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故事背景,引导双方当事人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思考问题。最后,双方态度缓和下来,各退让一步,廖某主动表示愿意赔偿覃某和其母亲梁某经济损失1.5万元,覃某、梁某也同意原谅廖某。双方还就建房界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一起当初看起来不可能缓和的邻里怨仇,最后以双方握手言和的方式化解。
2014年12月的一天,曾城在检务大厅接待了上访老户黄某,黄某因不服某基层院扣押款物一案,20多年来曾多次申诉,但由于案件久远、资料不全等原因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受理案件后,曾城到两级检察院、法院调取了有关的案件材料,花了大量的时间详细查阅了案件材料,并向多名原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终于查清了确是多扣押黄某的款项2980元,应予以退还。后市检察院将该案件交原办案的基层院办理,并提出了处理意见。该院经认真核查后,确认了这一事实,随即将2980元款项退还给黄某。接到退回的扣押款后,申诉人黄某表示息诉罢访。一桩20多年的陈年积案得到成功化解。
近10年来,曾城共接待和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1300多件,参加各种大接访、下访、巡访活动150多次。每次接待群众时,他都坚持为群众送上“一声问候,一个笑脸,一杯热茶”,让来访群众有一个如家的感觉。对于群众的上访,他总是千方百计想办法化解,并把“信访”引向“信法”,让“信访”变成“信服”,让矛盾化为无形。
执法办案有温度
“多亏了曾检察官和律师代理有力监督,不然俺们上访到哪里,没有这些证据也翻不了案啊!”去年初,苍梧县的一位陈姓群众说。之前两年,他辗转多地上访而不得其门,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曾城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把来访群众当成家人来接待,把群众来信当成家信来拜读,把群众反映的事情当成家事来办,总是想方设法,切实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曾城怀揣仁心大爱,心中充满为民情怀。在办案中,他既严格依法办理,又注重兼顾情理法,切实解决群众的各种困难,让群众感受到虽然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的执行是有“温度”的,检察机关的办案是有“温度”的。
2016年下半年,曾城为苍梧县沙头镇大寨村的林某办理了司法救助。2008年2月,林某因感情问题与男友陈某发生争执,其间失控的陈某疯狂地手持水果刀将林某刺成重伤,导致其双目失明。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五年。虽然陈某受到法律制裁,但林某的经济损失一直没能得到赔偿。后来,林某结婚育有三个孩子,一家人处境艰难,全家仅靠甘某一人耕种1亩水田和每月300多元农村低保金维持生活,家中房屋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建的泥砖瓦房,如今已成危房。
曾城得知林某情况后内心受到极大触动,多次前往林某家中、村委、镇政府,详细调查了解林某情况。在曾城的多方奔走呼吁下,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三级检察院启动对林某的联合救助,为其争取了救助金,并帮助协调解决了林某的婚姻登记、户口迁移、农村低保、残疾补助、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问题。发放救助金后,曾城等检察官还多次到林某家中回访,持续关心林某的生产、生活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关心林某新房子的建设情况,并邀请了作为心理咨询师的苍梧县妇联主席何艳到林某家中开展心理辅导。如今,林某逐渐从被伤害的巨大阴影中走出来,家中旧房已被推倒重建,并在2018年春节前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房子,生活将变得越来越美好幸福。
“申诉案件大多属于‘疑难杂症’、代理成本高,以往很多律师不愿代理,检察机关要融合律师资源,为信访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让更多信访群众弃访转法、理性维权。”曾城说。
工作之余有爱心
“你们知道《未成年权益保护法》吗?”、“你们知道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你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或见到过哪些违法犯罪行为吗?”、“你们知道一旦遇到了不法侵害该怎么应对吗?”, 随着一个又一个问题的提出,检察官逐渐将学生们引入沉思中,并用生动的语言给学生们详细讲解法律知识。 今年1月26日上午,曾城到我市第六中学,为该校700多学生送上了一份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安全教育的“法治大餐”。
曾城2014年开始担任我市六中的法制副校长,4年来他积极参加学校的法治建设,促进学校各种制度不断完善。通过举行法制讲座、法律“微课堂”、观看法制小电影、法制手抄报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模拟小法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让学生健康成长,得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不知为何,做了好事后心情特别舒畅。”曾城说。曾城还热衷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把参加志愿服务当成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其参加志愿服务的目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是其参加志愿服务的价值追求。
他经常利用每年的政法宣传周、举报宣传周、“西江党旗红”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节日和活动为契机,走上街头、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群众的家中,参加义务法律服务活动 50余次,服务和帮助了群众280多人次。
最近的一次党员义工活动中,曾城遇到一位70多岁的妇女,其两个子女成家后均不愿赡养老人,现在其一个人生活在一间已有30多年的老房子里,很孤单,生活也很困难。曾城了解情况后,多次电话该名妇女的两个子女联系或深入家中,对他们进行耐心劝说和教育,终于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每月每人支付3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用,并有空经常回去看望老人。问题解决后,该名妇女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对曾城表示感谢。
“雷锋精神是不会过时的,其核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结合到我从事的控申工作,就是要想法设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信访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机关的执法温暖。”曾城如是说。从新时代检察官曾城的身上看到一名政法干警以其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的“雷锋精神”,传承着历久弥新的雷锋精神,阐释了当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李继远 江金城 李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