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孔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办理相关养殖证件……”2018年2月24日,藤县森林公安局民警经过现场普法,终于说服一男子同意将一只疑似蓝孔雀交到森林公安将其救助。
2月24日下午16时许,藤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藤县象棋镇派出所电话称,有一群众在街上看见一只孔雀,并用袋子装到派出所上交,要求森林公安局派员处理。
该局民警接报后立即前往象棋派出所,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一男青年来到派出所说孔雀是其养殖的,因管护不好而飞走了。因为此孔雀疑似蓝孔雀,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森林公安民警向该男青年说明了养殖孔雀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出示相关养殖证件。但该青年没办法出示,还要求民警归还孔雀。民警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好思想工作,该青年不再纠缠,并同意将孔雀交到森林公安。
民警留下森林公安办公电话,并把孔雀带回处理,目前孔雀已经移交给相关林业部门。
(李继远 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