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藤县司法局塘步司法所依法对期满的越南籍社区服刑人员冯某进行了解矫宣告,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及冯某家属等参加此次宣告,这是梧州首例外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
社区服刑人员冯某,女,越南籍,现住广西藤县塘步镇。2015年4月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同年4月到藤县司法局报到,依法由塘步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塘步司法所在接收冯某入矫后,针对其只会讲中国话,不会写中国字的特殊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矫正方案,并教会其写中文名字。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严格监管与温情帮扶相结合,不仅帮助其学习中国的法律法规,还经常到冯某家中走访,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在司法所的协调及村委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她自身的勤奋努力,2017年底,自建一间砖混水泥结构房屋,大大改善了居住环境。在藤县司法局的帮助下,冯某顺利在塘步镇某制衣厂就业。在社区服刑期间,冯某认罪服法,积极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解矫宣告上,塘步司法所所长黄敏宣读了对冯某的鉴定意见和《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布其缓刑期满,依法解除缓刑,并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最后,藤县司法局与塘步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冯某进行了解矫谈话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冯某表示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三年来的教育改造,解矫后,定会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冯某是我市接收的第一例外籍社区服刑人员,三年来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工作,为我市对外籍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供稿:黄云霄 谢碧海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