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必须做到逐一进行排查,深挖细查污染环境案件线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从严从快地将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对污染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近日,梧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匡伯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近年来,作为人民卫士,梧州市警方瞄准“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的目标,痛下刮骨疗毒的决心,深入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碧水蓝天”行动,以依法快速处置突发性环境污染案(事)件为重点,奋勇“亮剑”,以全力侦办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强劲的气势,集中力量破案攻坚,迅速侦破一批跨区域、团伙性、系列性、有影响的环境污染重大案件,重拳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为梧州老百姓守护 “碧水蓝天”。今年上半年,梧州警方共接到环境污染案(事)件4起,出警处置4起,破获环境污染案件3起(部级督办案件3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5人。案件的成功侦破,得到国家环保部、公安部三局、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公安厅主要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警务先行,做 “绿水青山”守护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梧州市公安机关坚定不移践行这一理念,致力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
“公安机关要争做践行‘两山’重要思想的排头兵,真正成为‘绿水青山’的平安守护者,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梧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建中深入公安机关调研时强调。作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梧州公安务实创新,生动实践,全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护航到哪里;工程推进到哪里,公安保障到哪里。”梧州市公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启动“守青山 护绿水——梧州公安在行动”专项工作,全力为粤桂经济合作特别试验区、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等重大部署的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2017年3月份,梧州市公安局组新建成立食品药品侦查支队,具体负责案件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案件会商,特别是加强与市一级检察院和城区检察院的沟通,对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统一办案思想,明确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改进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定性、罪名适用、鉴定检测等法律问题,进一步畅通捕诉环节。另外,梧州食药侦支队针对市疑似危险废物转移案(事)件频发的情况拟订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公安部门在此类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和处置规范。
2017年7月初,群众举报称,龙圩区新地镇回龙村发现一起涉嫌转移危废事件,罗辽组一处空地上堆放有约800个使用汽油桶和塑料桶装着的固态或液态不明废物,重量约200吨,经检测为危险废物,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组织指导案件侦破。
去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昌在广东省大沥镇被龙圩分局抓获,12月31日被执行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洗某明于2018年3月28日在东兴市被抓获归案,4月23日被执行逮捕。
敢于亮剑,行刑衔接联动精准打击
“很多案件侦破得益于我们建立并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构建联动机制。” 梧州食药侦查支队长文达富介绍。该市公安机关各治安部门主动加强与环保局、环保监察支队(大队)的协作配合,根据《梧州市环境保护局、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梧州市公安局关于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机制(试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线索转递、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检测鉴定等日常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形成“信息共享、事先介入、联合行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守青山 护绿水”专项行动围绕“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气更净、人更和”总体目标,梧州市警方重点开展针对涉水涉矿涉地涉林涉气等领域和方面的相关工作。与此同时,该市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对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敢于“亮剑”,及时办结一批难案、重案、要案。
2018年3月,藤县环保局接群众举报称,3月8日至16日期间,发现多辆疑似装载有危险废物的车辆到藤县中和陶瓷园区广西碳歌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侧水塘进行倾倒,造成园区环境污染。后经梧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清点检测,在广西梧州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区内共计有778.94吨含镍废物,其中废物浸出液中,镍含量已超出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属于危险废物。3月22日,环保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藤县公安局立即立案侦查。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胡焯、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陈一平分别做了批示,要求梧州市公安机关尽快侦查案件,对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梧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药侦支队严格按照《粤桂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启动案件调查、废物处置工作,积极联合环保、检察院等部门落实联动机制,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处置污染物、舆情导控等工作。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迅速组织协调各警种类合成作战、同步上案,全力指导藤县专案组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专案组通过视频排查,结合调取发案地园区周边的天网探头梳理,基本锁定逃离现场的涉案车辆,并组织力量对已知车辆号码的司机进行抓捕,同时组织侦查员赴广东江门对涉案企业和人员进行调查取证。2018年5月9日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司徒国协、司徒有戌抓获,至此该案件所有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案件圆满收官。
经查,倾倒至我区境内的含镍危险废泥均来自广东省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副总经理王某于2016年起以318元每吨的价格,将共计20000多吨的含镍危险废物交由司徒某协、司徒某戌予以处置,并支付六百五十多万元费用。其中2018年2月,司徒某协联系广西籍人员莫某德(没有任何运输、处置危废资质),以180元每吨的价格含镍危险废物让其代为处置。莫某德又以每吨150元至160元的价格将其转包给犯罪嫌疑人王某松、庄某贵,由王某松、庄某贵联系货车从江门拉废泥并找地方倾倒,其中王某松负责运输倾倒在我区藤县境内,庄某贵负责运输倾倒在广东省阳江市境内。其中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非法倾倒至藤县陶瓷园区内的含镍危险废物就达778.94吨。
4月11日,藤县警方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始对现场和车辆上的危险废物进称重,后由长优公司运回处理。
通过深挖,专案组成员查明:从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转移出的两万多吨危险废物中,已分别流入广东省阳江市、广东省江门市辖区内进行倾倒。通过线索通报,阳江市、江门市公安局均在当地立案侦查抓获,其中,江门市公安局已抓获并刑拘六人;阳江市公安局已抓获并刑拘十二人。
“守青山 护绿水”专项行动的开展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梧州公安机关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强决心,以全心付出守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党委政府信赖感和满意度、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公安队伍荣誉感和满意度”的有机统一和稳步提高。
零容忍,查处“环境污染”案件动真格
“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必须要‘动真格’,用铁的手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才能让一些只顾一己私利、不顾环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望而生畏。”梧州市公安局局长匡伯彪表示,只要触及环境污染入刑“红线”,查办绝不手软。
“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来转运倒卖医疗废物……” 2017年8月3日,群众举报称在长洲区兴梧路一空地处,有人私自将数十吨医疗废物进行转运倒卖,涉案物品金额约50多万元,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梧州警方经过长达半年的缜密细致的侦查,初步锁定非法处置医疗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莫某许、严某生等7人。
“上!”一声令下,民警迅速出击,实施围捕。今年1月27日,食药侦支队联合长洲区公安分局开展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莫某许、严某生3人。3月9日,李某被执行逮捕,同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庆被抓获,4月13日,李某庆被执行逮捕。该案是广西首例非法处置医疗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2018年,梧州市公安局治安、交警等配合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开展 “决战45天 打赢蓝天保卫战”、“宝石加工产业整治行动”、“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400多人次,警车80多台次,积极配合由市环保局牵头开展的全市环境污染联合大检查,对辖区内收购、加工、销售场所以及废弃仓库、厂房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掌握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为快速、准确、有效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行为夯实基础。
此外,针对群众反复举报、社会反映强烈、严重危害生态安全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梧州公安联合环保、农林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查处了倾倒含油废物、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等一批环境违法案件。
2016年,梧州市共立案查处环境污染案件2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环境监察部门移送行政案件1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已判刑),行政拘留5人。
2017年立案查处环保案件6起(水污染4起,大气污染1起,其他1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治安案件5起,刑事拘留2人,逮捕犯罪嫌疑人1人,行政拘留2人。
今年前5个月,共立案查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起(危险固废4起,水污染3起),其中公安部督办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刑拘19人,逮捕13人(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嫌疑人4人),已移送起诉3人;立案查处环境污染治安案件2起。
(李继远 谢学勤 曾亮 梁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