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万秀区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度第12次审判委员会会议,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蓝兴瑞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万秀区人民法院院长黎家伟主持审委会。会议讨论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民间借贷案。
会上,在听取了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后,蓝兴瑞检察长根据案情,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分别发表意见。检察意见获得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经表决,万秀区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予以采纳,依法决定再审。
蓝兴瑞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这次列席审委会有利于促进检法两家在案件办理和法律适用方面对相关问题充分研究论证,共同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
今后,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按照《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主动加强与万秀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职、依法监督,加强检法两院的配合和制约,确保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定职权,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同时,要通过列席审委会,及时发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法律监督经验,与审判机关一道共商维护公平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同心协力推动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持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沈茵 陈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