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个犯人脑梗了!你们快看看材料!”这天,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刚接收了一份材料,还没来得及细看,就突然接到了看守所十万火急打来的电话。
“放心,别急,我们马上处理!”放下电话,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干警立刻开始审阅材料。原来这是该院批准逮捕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这几天在看守所羁押时,因突发头晕、左侧肢体麻木乏力被送去医院治疗,随后被初步诊断为脑梗死,医生建议李某住院进行系统治疗和进一步诊断。因此,看守所才如此着急地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人命关天,但心系李某生命安全的同时,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仍然清楚意识到必须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着手调查案件情况,案件承办人告知李某因涉嫌盗窃被捕,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已收集固定,且涉案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此外,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还了解到李某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遵守监规且服从管理,没有进一步的过激表现。经过综合评估,最终长洲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现时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羁押,采取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遂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得到了办案部门的采纳。目前李某已脱离生命危险,在医院进行深入治疗中。
近年来,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注重保障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重点,力求在冰冷的法律制裁中增添一些人性的温情。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家庭监管条件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对捕后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定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为了准确有效作出审查结论,长洲区人民检察院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评估,设置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等具体标准,以最终得分情况作为结论的重要依据。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操作,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不仅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还有效维护了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15件15人,得到办案部门采纳12件12人,同时该项工作也得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确确实实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成了一项有温度的法律工作。
(陆露 潘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