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法理通人情”调解抚恤金分割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8-09-28  分享到:

蒙山县黄村镇明觉村的陈某发多年来一直给予大伯陈某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照顾,小到生活点滴,甚至老人大病卧床两年,陈某发都始终坚持病床前,照顾老人,甚至都超过了自己的亲生父亲。2018年初,老人去世,前后还是陈某发帮着料理后事。从年初老人去世后,一直联系不到老人的亲生女儿杨某珍,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杨某珍为第一继承人,陈某发作为老人侄子不是继承顺序的继承人,但陈某负责照顾了老人八年的重任。如今,政府给老人留下一笔丰厚的抚恤金,就抚恤金的分割问题,老人女儿杨某珍与侄子陈某发产生分歧。陈某发认为,杨某珍虽是第一继承人,但一直以来没有半点联系,没有履行过赡养义务,与老人基本没有什么来往,直到老人去世后才联系上。反观自己,多年来含辛茹苦照顾老人,理应拥有抚恤金分配的大份额。而杨某珍坚持自己是继承人,抚恤金由她自由分配。双方谁也不让谁。

蒙山县黄村镇人大主席刘成率领黄村镇调委会、明觉村调委会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对此纠纷,刘成语重心长指出,长久以来尊老爱幼是中华的传统美德,人情世故丰富着这片土地,道德,是我们坚守的底线。由于老人生前没有立遗嘱,对于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现行民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请你们慎重考虑,毕竟法律无情,情理还在。纠结了好久的杨某珍率先表态:愿意支配抚恤金的4万元作为陈某发对老人这些年的照顾。陈某发觉得就算请个护工也不止这个数额了,不同意。为此,刘成与莫所长分别单独与当事人谈话,首先考虑到陈某发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紧密程度与生活来源,其次考虑血缘关系,合理分配,要体现公平合理,体现抚恤金的立法本意和初衷。最终,这笔14万多的抚恤金,陈某发支配9万(包含这些年的劳务费,为逝者建造坟墓等),剩余由杨某珍支配。当事人双方对此表示满意,签订协议,调解结束。

联合调解小组从亲情入手,用道德感化,缓解各方的对立情绪,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然后从法律角度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做说服教育工作,化解矛盾,使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