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龙圩区大坡镇派出所接到警情:大坡镇马王村公路边发现一名弃婴。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发现在公路边上有一名弃婴,旁边还有个黑色的手提包和一张写着宝宝出生日期的纸条。附近是荒山野岭,经与报警人了解,也不知这个婴儿是什么时候被遗弃的。民警看到小婴儿哭声很微弱,小身子特别冰凉,于是开着警车紧急赶往大坡镇卫生院。经过医护人员简单诊断,弃婴生命体征正常,没有其他生理疾病的特征,只是在冷风中待了许久,着了凉。
随后,民警联系梧州市社会福利院,并与报警人韦某一起前往福利院为小婴儿办理了相应的入院手续。随后,民警回到辖区开展调查走访,寻找该婴儿的亲生父母。
在大坡所全体民警的努力下,11月9日,这名婴儿的亲生妈妈终于出现了。经了解,孩子的妈妈蒙某因其与丈夫争吵便做出了遗弃孩子的行为。民警对小孩的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其办理手续,从梧州市社会福利院将孩子送回到了他们身边。夫妻二人从民警手中抱回孩子的时候,彼此都哽咽了,紧紧握着民警的手,看着民警说了声“谢谢”。
警方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请各位父母遇到困难应该想办法解决,而不是选择逃避或抛弃,孩子是无辜的,不要一念之间,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农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