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同志,谢谢你们的帮助!我们一定会好好利用这笔救助金,将陈某洋、陈某彬抚养成人,让其受到良好的教育,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2018年12月21日,陈某海、梁某群接过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得热泪盈眶,并送上将一面写着“检察显真情 救助暖人心”的锦旗给检察官表示感谢。
陈某洋、陈某彬今年分别为7岁、6岁,系刘某树、黎某杰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陈某强的两个儿子,陈某海、梁某群系被害人陈某强的父母。2016年10月13日,因与被害人陈某强有矛盾,刘某树、黎某杰等人合谋对陈某强实施报复,两人在藤县天平镇某路边南侧的旧沙场发现陈某强后,双方发生争执和打斗,在打斗中,刘某树持牛角刀朝陈某强的胸部等部位连刺数刀,陈某强因被刺破肺脏及升主动脉致大出血而当场死亡。
陈某强去世后,其妻子一个月不到便离家出走了,留下年幼的陈某洋两兄弟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孩子失去了爸爸,妈妈又离家出走,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患有高血压、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需要长期吃药,且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得到民事赔偿。陈某洋两兄弟正在读幼儿园,费用支出较大。这一家人陷入了困境。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主动作为,告知陈某洋一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陈某洋一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检察官多次与被害人亲属沟通联系,到其家中、村委、镇政府等实地走访、核实了陈某洋一家的家庭情况,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针对陈某洋两兄弟系未成年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还积极拓展司法救助的方式和手段,因案施策,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介入进行心理疏导,对陈某洋两兄弟进行心理帮扶,切实帮助未成年人走出案件阴影,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近年来,梧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为一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雪中送炭,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40人,发放救助金34.3万元。

(李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