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开庭审理 10名被告人受审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01-21  分享到:

118日上午, 由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莫某德等10人涉嫌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一案在藤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183月,有群众举报称在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区发现2辆可疑车辆,疑似倾倒不明异味废物。接报后,藤县县委、县政府立即指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经调查,在案发现场发现的已倾倒不明废物数量600多吨。据悉,这些不明废物来自于广东江门市某公司生产镍氢充电电池的废渣。经鉴定,这些废物均属于含镍危险废物。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莫某德等10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案件发生后,藤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公检联合其他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督察县环保局加快落实该案不明废物的鉴定和环境损害及生态修复费用的鉴定。

同年43日,广东江门市某公司及其委托的技术指导单位的代表到藤县人民政府对接该案危险废物的处置事宜,制定了《广西藤县“3.16”倾倒固体废物转移实施方案》,由危险废物来源企业将该案中倾倒的危险废物全部运回广东依法处置。

同年411日上午开始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工作,该院派员到现场监督, 12日完成了全部废物1500多吨(含被污染的泥土)的转移工作。

(胡家榕 蒋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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