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规定范围内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8年2月9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通告》,确保梧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2019年2月14日,梧州市主要领导要求全面落实市区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各项措施的指示精神。
2月14日下午17时,长洲区区委书记卢新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捷召集召开长洲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部署强化工作措施。
14日21时许,陈捷区长带领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莫耀智以及公安、安监、城管、街道办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在辖区巡查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当晚22时,联合执法小组在辖区查获陈某在自家小卖部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品烟花爆竹。经查,发现陈某小卖部的一楼店面及二楼仓库有一大批烟花爆竹,其中有大红礼炮十多捆、小排炮160多排、烟花类的闪光雷一大箱,其店铺内储存的烟花爆竹含火药量达7.3公斤,且陈某属于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随后,民警依法将陈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陈某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品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长洲区公安分局决定依法对陈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为烟花爆竹整治以来首次拘留案例。
当晚,联合执法小组还查获另外3起民宅、商铺燃放爆竹违法行为,长洲区公安分局经查证后均对3人予以行政处罚。
经统计,2月4日(年三十)至2月15日12时,长洲区公安分局共查处非法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0起,依法对70名非法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以行政处罚,其中1人被行政拘留;通过走访宣传引导成功劝阻燃放烟花爆竹400余人;联合其他部门查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10起,涉案金额3万多元。
最后,长洲区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大家应当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公安局110、安全监管局12350、工商局12315),共同守护蓝天白云!
(莫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