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内生动力 引入社会参与
    ——梧州市司法局整合发力服务特殊人群安置帮教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9-03-13  分享到:

“谢谢你们,我会好好改造,不再辜负亲人的期望和你们的帮助,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眼眶里噙着泪水,高某庄重地向“护送”他的工作人员深鞠一躬,转身迈进黎塘监狱铁门……这一幕,发生在今年26日,正值大年初二。事情起因于117日,广西黎塘监狱来函,就岑溪籍犯人高某拟于春节期间离监探亲情况与岑溪市司法局沟通对接。事关重大,司法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到高某住地核实情况并对离监期间人员管控和思想反复风险进行评估。最终,在监狱与司法局通力合作下,高某得以在2019年春节期间,以离监探亲方式与亲人共度了一个特殊而难忘的春节。

一直以来,梧州市司法局持续不断在做好刑满释放特殊人群安置帮教方面下力气,想法子,通过激发部门内生动力,引入社会企业、志愿者参与,整合发力为特殊人群回归社会重获新生保驾护航。2018年,全市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近2000人,安置率达99.6%,帮教率达98.7%。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20多人,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100%,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共建共治,关口前移做好高墙内外帮教接力

一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协调监狱等部门,通过交流互动,不断深化合作共建。2018年梧州市司法局与梧州监狱签订合作共建方案,积极细化落实远程视频会见、临释人员就业推介等系列安置帮教措施。2018年,市司法局园区司法所组织梧州市高新区近10家企业到梧州监狱开展临释人员就业推荐活动,期间共有190名人员与单位签订用工意向书。在做好狱内帮教同时,全市各基层司法所积极落实狱外(释放人员)帮教,通过全国安置帮教网络系统准确掌握人员信息,做好落地核查,切实做到人员转递无缝衔接,有回必接。

群策群力,部门联动做好“三无人员”安置帮扶

在做好日常帮教工作基础上,市司法局积极指导督促基层司法所做好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着力加强对刑满释放“三无”人员或释放后因病、因灾等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帮扶工作,以社会救助和政府帮扶兜底,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部门,做好符合条件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措施,帮助特困人员获得供养、受灾、医疗、教育等方面救助。

201812月,梧州市龙圩区司法局接到广西桂林监狱关于精神病罪犯王某即将释放并请做好衔接工作函件,司法局迅速会商对王某接回后是否安置回住地进行评估,在综合考虑到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在监服刑多年,已丧失基本生活能力,同时因恶性犯罪导致亲属和村组群众拒绝接纳,王某已成为事实上的“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如贸然将其安置回住地,王某只能沦落到生活没有着落,疾病无法治疗的境地,最终甚至影响当地的和谐稳定。为此,龙圩区司法局主动与政法委、公安、民政、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在释放当天妥善将王某安置在辖区内的精神病医院进行看护后,陆续为其落实了政府救助、医疗保险、低保等生活和医疗救济措施,有效保障了其今后的生活和治疗开支。

企业参与,打造过渡基地为安置就业提供孵化园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服务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积极作用,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在过渡期内因就业受阻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保障安置帮教对象回归就业无障碍。2018年,全市共新建8个安置帮教基地,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建成15个安置帮教过渡基地,2018年全年共接收过渡性安置人员近10名。所有基地均签订有帮教协议,承诺为有需求的人员提供合适工作岗位,为特殊人群安置就业、涅槃重生提供良好孵化保育环境。

志愿服务,组织大学生为回归社会架起爱心桥

除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就业服务外,市司法局还借助每年“彩虹桥青年志愿者寒暑假行动”契机,不断丰富帮教服务主体,通过组织志愿者参与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心理辅导、为特殊人群家庭提供法律服务等活动,不断丰富帮教内容,不断提升帮教实效。2018年,梧州市司法局共组织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26所区内外高等学府共125名志愿者参与“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为基层服务6203人次,其中参与安置帮教181人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80人次,帮教谈话136人次,整理安置帮教档案资料3635人次,心理咨询34人次,全市共12764名基层群众受益。

                        

          (萧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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