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目标与措施
卢院长指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是党中央近期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旨在加强执行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卢院长接着介绍了梧州市执行积案的基本情况。2007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425件,执结标的4.98亿元,执行积案同比下降42.05%,执行难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但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据初步统计,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有历年执行积案7857件,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有232件。一些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是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民心工程”,也是人民法院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新闻发布会上,卢院长提出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目标。一是基本执结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二是大幅度减少因案件未能执行引发的信访案件数量;三是初步建立起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将重点清理以下六类积案:一、受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因素干扰的案件;二、被执行人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三、申请执行人为困难群体的案件;四、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五、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重信重访的案件;六、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卢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采取十条有力措施,保证顺利完成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任务。1、根据对任务轻重、案件类型、标的大小及难易程度的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各个击破,整体推进。2、强化当事人财产申报和举报制度。3、继续推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悬赏执行、债务人大会等制度。4、强化上级法院对辖区法院的统一管理、协调职能,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现场参与执行和检察院监督执行的作用。6、各级法院筛选一批典型案件,报请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挂牌督办。7、继续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行执行公开制度,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8、各级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配合,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非法处置法院已查封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9、建立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并发挥其作用。10、建立个案执行预案制度。在确保执行安全的原则下,制定执行方案和预案,避免各种执法风险,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
在卢上需院长答记者问后,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颜桂南向新闻媒体公布了一批有能力履行但恶意逃避执行的“老赖”名单。
新闻发布会由梧州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卢俊主持。
(邱良 钟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