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一批侵权盗版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12-25  分享到:

全国“扫黄打非”办今天向社会公布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这些案件为:天津“6·03”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网络案。200863日,在汇集相关举报线索的基础上,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决定成立专案组,对多次逃脱打击的以付某为首的批销盗版音像制品团伙进行彻底查处。716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将该案列为全国“扫黄打非”重点案件加以指导督办。天津市成立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公安局为主的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923日,天津、广州两地警方同时行动,共抓捕付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淫秽光盘1000余张。924日,天津专案组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获盗版光盘10万余张。927日,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经查,该团伙非法经营盗版音像制品时间长、范围广,从2005年至2008年,涉及全国27个省市,且主要涉案人员反侦查能力强,屡次逃避执法部门打击。

  目前,付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案件已移送检察院。

  江西“7·11”侵权出版案。2007618日,江西省“扫黄打非”办接到有关方面情况通报,反映江西金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自2006年以来,通过假冒西藏人民出版社的名义、伪造该出版社的印制委托书等手段,大量非法印刷教辅图书,并向全国发行。2007711日,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协调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查办此案。

  专案组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奔赴北京、内蒙古、新疆、西藏、河南等多个省市调查取证,对多家承印厂和100多个销售下线逐个核查,最终查明:江西金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于2004年至2007年,假冒西藏人民出版社、新疆人民出版社的名义,以及通过与其他出版社买卖书号等形式,自编、自印和自发《课课精练》、《权威1号》等94种教辅类书籍,向全国各地书商大量发销,非法经营额达114万元。

  2008106日,南昌市新建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叶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

除上述两起案件外,今天公布的还有破获的山东淄博“11·21”侵犯著作权案、福建《云霄阁》网站侵犯著作权案、海南“1·13”文广电子光碟有限公司非法复制光盘案、深圳“1·17”地下光盘生产线案、郑州“3·25”三和印务有限公司盗版盗印案、河南开封“11·28”侵权盗版案。

(记者 朱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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