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付出,每座城市的万丈高楼,更是凝聚着无数农民工兄弟的智慧和汗水。在社会进步文明、城市更新发展的过程当中,我们的农民工兄弟自身价值得到提升的同时,理应也得到公共政策的阳光普照。
2019年6月24日,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在梧州市某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方务工的贵州籍农民工韦某元的法律援助申请,在法援中心接待处,韦某元声音哽咽,讲述其于2018年5月28日凌晨三时左右在公司方车间生产操作中意外断了左手拇指一个,幸好及时就医,断指才得以保住,伤口也慢慢愈合起来;当时,梧州市某某再生物资有限公司方已支付所有医疗费,并就赔偿事宜与韦某元达成一个协议:1.要求韦某元不再在该公司方务工,即是辞退了韦某元;2.公司方赔偿韦某元12万元人民币,分两次支付,2018年12月31日前付清;然而,时至今日,公司方只支付了韦某元6万元人民币,剩余6万元欠款公司方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不支付,韦某元经济困难,又无法工作,只能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听完韦某元讲述,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十分重视,并认真审核了韦某元所交来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给予韦某元法律援助,依程序指派了法援律师罗荣其担任韦某元工伤待遇纠纷案的代理人。
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讼累”,罗律师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面谈协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于2019年7月1日与公司方达成协议,约定公司方于2019年9月底前支付清当事人韦某元的全部赔偿款6万元;据悉,公司方在2019年8月初已支付韦某赔偿款3万元。就这样,通过法律援助,为农民工快速成功地追回了工伤赔偿款,为其以后生活点燃希望之火。
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竭诚为工伤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通过法援律师的不懈努力,通过调解使受伤的农民工追回了应得的赔偿款,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既缓解了社会劳资矛盾冲突,亦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了力量。
(程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