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12-31  分享到:

真情铸天平  倾心促和谐

——梧州市人民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

 

波涛汹涌的西江,秀水无双的桂江,在梧州这座千年古城相汇,一浊一清的流水谱写了千年的和谐。在这片美丽和谐的土地上,奋进着一支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司法队伍——梧州市人民法院。梧州全市法院紧靠时代脉搏,始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针,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强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建设,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梧州市委书记余远辉对全市法院工作作出了肯定的评价:“全市法院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队伍,全市法院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克服了许多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梧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改革为手段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始终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而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最终目标。梧州市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紧靠司法公正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以公开审判为重点,积极推行辩论式审判方式,强调公诉人、辩护人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梧州市中院审理张树林等29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毁坏财物、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案。此案被列为1999年广西第1号督办大案,其罪名之多,犯罪时间跨度之长,影响之恶劣,是建国以来梧州市发生的一起罕见的刑事犯罪案件,以至惊动中央领导。在案件破获后,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批示:严惩不贷!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9819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对每件证据慎重对待,所有证据都在庭上进行质证,让控辩双方当庭发表意见,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在历时11天的审理中,整个审判程序的公开、公正,得到了公诉人、辩护律师和旁听者的高度赞扬。到2007年下半年,全市法院实现了所有案件全部开庭审理。同时,全市法院不断扩大公开审判的内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的方式向社会及时通报法院工作重大部署以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案、要案审判情况;与有关机关、金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行座谈会征求意见等等。改革促进了审判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了司法民主化。在加强外部监督的同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199711,全市人民法院推行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把立案、开庭、结案、归档等所有环节纳入监督管理,并定期通报,在全区法院率先实行对案件全程监督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对案件裁判的上诉、改判、申诉情况进行分析通报,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审判质量。1978年,全市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8件。2007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275件,收案数量是1978年的35倍。至20086月,三十年间,全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9477件,为梧州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确保司法公正为目的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是确保司法公正的组织保障。多年来,梧州两级法院党组始终坚持确保司法公正的目的,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将法官的教育培训置于公正与效率的前提和基础地位常抓不懈,坚持以多种形式加强法官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制定了《法官学历(力)教育管理办法》,对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学费全部报销,今年,又根据全市法院的实际情况调整学费报销对象,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对本科学历教育的学费不再报销,对取得硕士以上学位除了报销学费外,并给一定的奖励,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地支持干警深造提高,学历教育收到了明显成效。1980年全市法院共有干警9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仅有8人,占干警人数的8.3%。至20086月,全市法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人数达到399人,占在职干警人数的68.20%,其中研究生学历12人。本科以上学历人数所占比例较1980年提高了59.90%。同时,梧州市法院还充分利用好法院资源,开展全方位在职培训。邀请专家、教授给干警上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每年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在梧州法院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在狠抓司法能力建设的同时,全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近年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治学习制度、作风巡查制度、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法官业绩档案、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队伍监督管理达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初步实现了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市法官队伍的职业素质发生了深刻变化,成为一支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实现公正司法提供了可靠的审判力量。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苍梧县人民法院两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中级人民法院两获“全国法院调研先进集体”称号,岑溪法院糯垌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全力推进法院物质基础建设为司法公正提供物质保证。审判法庭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阵地,也是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利的重要公共场所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代表着地方民主法治形象和发展进程。同时也体现着国家的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由于地方经济发展缓慢,财政困难,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投入甚少,梧州市两级法院包括所属人民法庭所建的审判法庭多数面积狭窄,设备简陋,而且有的法院还是借地方办公,办公环境十分简陋,严重不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梧州各法院历任领导班子都将审判法庭的建设作为任内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由于梧州是欠发达地区,财政不可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审判法庭建设,审判法庭的建设面临重重困难,但全市法院没有被困难吓倒。特别是2006年新一届中院领导班子组建后,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判法庭特别是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创建“五化”法庭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梧州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有力措施,攻坚克难,确定了“先易后难,逐步突破”、“根据财力,量力而行”的工作思路,并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和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我市两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组织协调作用。两级法院领导把“五化”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法院院长都具体指导,亲临工地。特别是在2007年以来,两级法院党组更是把主要的精力都投入到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中来,不仅是由院长亲自抓,其他党组成员也有明确分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其他党组领导分头管,大家形成合力”的良好态势。二是明确目标,制订具体措施。全市创建“五化”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后,为确保于200810月前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各基层法院均制定了明确的建设进度表。藤县法院还成立了人民法庭工程建设组、人民法庭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组、人民法庭闲置资产处置组与人民法庭建设廉政监督组四个具体的工作小组,明确各个小组的职责,每项工作都有人具体抓落实,在人民法庭建设的最后冲刺阶段,还制订了日程表,并按照日程表的时间要求,扎实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保证每项工作都有计划、有措施、有人抓落实。三是抓好督促检查工作,保证创建计划的实现。为使人民法庭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快,区高院要求各中院每月书面汇报一次建设进度,中院则要求每个基层法院每半个月向中院书面汇报一次,此外,市中院还组成督查组,从200711月份开始,每二个月对未达标人民法庭进行督查,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进一步加快了人民法庭的建设的力度。经过二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法院克服了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等困难,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完成了“五化”法庭建设任务。经过七年的努力,包含全体干警三十年梦想的中院审判大楼也正式投入使用。20086月,全市人民法院共投入资金8575万元,建成9栋面积共50030平方米的审判大楼。两级人民法院现共有审判法庭总面积6816平方米。审判法庭的规范化建设,使法院成为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寻求司法保护,接受法制教育的公共场所,人民法院司法权威进一步树立,推进了梧州市法治进程。

(伍子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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