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措施升级 与刑释人员共同防疫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0-03-11  分享到:

无论是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抗疫一线,还是宅家里对自己和他人负责,都是对抗疫做出了贡献。岑溪市司法局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升级疫情防控措施,与刑释人员一起,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

“以函对函”,落实必接必送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在疫情防控期间,岑溪市司法局以实际的行动彰显大爱,化身为连通监狱与刑释人员家属的“桥梁”,为刑释人员搭建“回家路”。密切加强与有关监狱联系,以衔接安置工作函、电话沟通等形式“保持通话”,全面推进对预释放刑释人员的接送工作。每接到一份监狱寄来的工作函,各司法所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及时联系家属,与家属沟通,明确家属出行方式,做到通知不漏一人,走访不漏一户,落实刑释人员的接送事宜,并及时给监狱复函,用自己的责任和担当确保衔接工作不中断、不“失联”,“开通”刑释人员回家路。

分类管理,确保疫情可控

疫情在前,岑溪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义无反顾,全力以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肩上的使命与担当,筑牢进入岑溪的疫情防控“安检”关,与刑释人员一起构筑防疫“防火墙”,确保刑释人员“健康”进岑回家,不给我市疫情防控添阻。对监狱释放回岑溪市的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刑释人员测量体温,要求刑释人员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告知刑释人员防疫注意事项,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引导,让刑释人员主动加入防疫工作中来,化被动为主动,共同打赢防疫战。

第一类:在重点疫区监狱服刑的岑溪籍人员
对于在重点疫区监狱服刑的岑溪籍人员,例如在湖北省各监狱、山东省任城监狱、浙江省十里丰监狱的刑释人员,岑溪市司法局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及时与岑溪疫情防控指挥中心联系,对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并通过核酸检测、CT检查确认其健康状况是否正常,且要求其在疫情结束前不得离开岑溪。目前,此类人员累计1人,该名人员在湖北省沙洋长林监狱服刑,2019年11月1日已刑满释放,未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迹象。

第二类:外省刑满释放返回岑溪籍人员
针对此类人员,岑溪市司法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要求刑释人员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密切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及活动轨迹,要求其在疫情结束前不得离开居住地。 对之前外出务工的刑释人员采用劝返政策,引导其返回岑溪务工。    

第三类:广西区内监狱刑满释放的人员

针对此类形式人员,岑溪市司法局采用常规防控方式,登记,签承诺书,监测体温等,在监狱隔离14天的基础上居家医学观测14天,遇到疑似新冠肺炎情况及时汇报,严防疫情输出。

       (谭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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