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始于春”,清明节前后正是春耕春种的关键时期,村民们开始春耕春种,忙着生产生活。蒙山县司法局汉豪司法所在今年这个特殊的春耕时期,发挥职能职责,做足矛盾纠纷排查功课,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近日,汉豪司法所莫文兴所长到金垌村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及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时,接到村民莫某的调解申请,莫某称他的水田与本组另外两户人的水田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需要用电机抽水来灌溉种植。但前段时间,用于拉电灌溉长6米的水泥杆被陆某在平整土地施工过程中已损坏,陆某便用铁柱安装,因为铁柱容易生锈,且容易造成安全隐患,所以莫某要求陆某用水泥杆安装来恢复原状,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引发纠纷,因此请求司法所帮忙调解。
莫所长接到莫某的申请后,立即与村委会调解员联系并来到纠纷现场核实情况,来到现场确实发现一根铁质电杆立在莫某水田边不远处,于是莫所长立即电话联系了当事人陆某,陆某承认是在施工不小心碰断电线杆,也用铁质杆恢复原状。首先莫所长将莫某的要求跟陆某讲,陆某表示现在没有设备,也没有水泥杆可用,然后莫所长对陆某说明利害关系,虽然目前全国疫情虽有所缓解,但离完全解除尚有一段时间,然而农时不等人,现在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农业生产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计,不能耽误。经过莫所长耐心劝说,陆某同意在合适的时候用水泥杆恢复原状。在清明节前,莫所长接到陆某电话,说陆某已自行用设备将电质杆移除并恢复为水泥杆,同时将电路设备安装好,方便莫某等农户通电抽水灌溉。见此情况,于是莫所长与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查看,最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履行完毕。
汉豪司法所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化解纠纷,为疫情防控期间春耕生产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