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岑溪市法院依法对“12.09”特大网络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强等13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中金银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强委托晟基鸿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高额返利、红包奖励为诱饵,引诱他人参与投资,骗取钱财。至案发,共发展各类会员20388人,吸纳资金54.29亿余元。其中,涉案团伙骨干获利7.03亿余元。
岑溪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强等13人以经营股权配资为名,以高额返利和额外奖励为诱饵,要求参加者通过投资一定的金额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交纳的资金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等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据此,法院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