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廉洁修身,心系百姓无私奉献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翔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1-03-31  分享到:

他,爱岗敬业,扶正安良,始终秉承着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将青春奉献给检察事业,守护着百姓安宁。

他,就是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翔,自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他认真负责,忠诚履职。优秀的表现换来耀眼的成绩,先后荣获梧州市检察机关(系统)先进个人,获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2018—2020年梧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其分管的部门获评“梧州工人先锋号”、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其家庭获评2020年梧州市“最美家庭”之“清廉家风”家庭。

利剑出鞘扫黑除恶

覃翔作为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他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参与主办由自治区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黎健坤等7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系列犯罪案件、钟浩辉等人恶势力等系列犯罪案件等。在办案中切实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与城区公安、法院和扫黑办等加强协商制定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打击,为辖区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黎健坤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系列犯罪案件是梧州市近年来查办的最大涉黑恶组织案件,该案违法犯罪事实10项30多起,仅卷宗就700多册,时间跨度长,事实错综复杂,传统犯罪形式与新型犯罪手段交织,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巨大。在紧要任务面前,覃翔毅然受命,协助院党组带领该院专案组承担起该案的审查逮捕任务。面对重任,覃翔下好“先手棋”,在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之初,覃翔带领专案组提前介入案件,通过大量阅卷工作,同时加强与侦查人员沟通,迅速“吃透”案情,找准案件取证、法律适用的关键点,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对涉黑组织犯罪的整体把握,从多个个案中提炼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最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出整体评价,为顺利办理案件夯实基础。

护航“少年的你”

钟浩辉等人涉恶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覃翔在办案中坚持重点打击与保护救助并重,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惩治与帮教。一方面严格把握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涉恶犯罪的法律适用,积极对涉案的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最大限度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打早打小,防止坐大成势的要求,积极发挥刑事检察主导作用,通过与公安、法院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会商机制,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引导证据收集;主动开展庭前协商,补足补强证据,确保庭审顺利开展,对涉恶案中的未成年人依法予以惩处,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和警示功能。

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覃翔从检20年来,他先后在办公室、批捕、公诉和反贪局等多个部门工作,其主办、协办案件上千件从未出现任何差错。覃翔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谈工作只能在办公室,出去“坐一坐 ”免谈,任何人都一样。一次,他的一位在机关担任领导干部的老同学打来电话,说其的亲戚遇到一点麻烦,案子现在已转到他手里,希望他能抬抬手,并热情地邀请他出去坐坐、叙叙旧。他很清楚老同学的实际目的,坚决拒绝了邀请。还有一位供应商得知单位需大量采购设备,便电话联系到了覃翔并明确提出可以给予大额回扣,覃翔二话不说便挂断了电话。即使诱惑再多,覃翔仍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筚路蓝缕启山林,栉风沐雨砥砺行。作为新时代一名检察官,覃翔始终坚持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办案中抓住每一个细节,穷尽所有可能,化解矛盾于无形之中,努力践行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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