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附条件不起诉
    ——唤回“折翼天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1-03-31  分享到:

“今天对我犯下的罪进行不公开听证,其实也是对我的一次法治教育,在这里我向被害人说对不起,我听从检察官对我的教诲,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矫治教育,以后多学习法律知识,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为社会多做贡献,对自己的家庭和家人负责。” 这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铭(化名)在不公开听证会上对自己涉嫌犯罪行为的忏悔。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举行不公开听证。

注重化解矛盾 促使失足少年真诚悔悟

2018年6月,小铭因与被害人偶发矛盾,纠集他人持刀追赶、殴打被害人,将被害人砍至轻伤后逃离现场,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鉴于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案件,龙圩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认真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充分了解被害人因案致伤的赔偿需求,鼓励小铭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同时积极对小铭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

在检察官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后,小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被害人进行了赔礼道歉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通过化解双方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促使小铭真诚悔悟,为其重新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多方法治教育 助力失足少年尽早回归

为促使小铭积极自我改造,实现教育挽救的目的,龙圩区检察院经审查后,拟对小铭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升教育帮教实效,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覃翔主持,邀请司法局、妇联、共青团等单位人员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人、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一同参与听证。在听证会上,实行审查程序的“准诉讼化”。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听证员代表就监护条件、处理方式、后续帮教等发表的意见后,对听证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的处理意见。案件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小铭当场对被害人再次真诚地道歉,被害人也再次对其表示谅解。最后,覃翔副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同时针对小铭的犯罪原因、成长背景,现场开展法治教育,并针对小铭父母在监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小铭经过这次会议,表示服从检察院的处理决定,自觉接受矫治教育,做个懂法守法的公民,以后好好回报家人和社会。小铭的家人也保证切实履行管教、监督职责,配合司法机关的矫治教育工作,帮助小铭改过自新。

落实关键环节 做好失足少年考察帮教

为了更好发挥附条件不起诉法律制度的作用,落实帮教这一关键环节,该院结合调查评估意见书对小铭设置了个性化矫治教育措施,采取“检察服务+N”的模式,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针对小铭存在的心理症结,预防其再犯罪,从法律层面、心理辅导层面对其开展法治课堂,并对其家人开展家风家教课堂,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联合法院、司法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采取旁听庭审、提供公益劳动、定期回访听取思想汇报等方式,做好小铭的考察帮教工作,帮助小铭顺利再社会化。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力求强化对未成年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和尊重,力求用“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暖情。该院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立足检察职能,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提升检察公信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继续保驾护航。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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