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近日,梧州市万秀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近半年的案件正是应验了此话。
半年前,七十多岁的老人钟某某在梧州市大南路行走时被黄某某驾驶的麾托车撞伤,钟某某因医治外伤用去医药费2000多元,但黄某某不同意赔偿。钟某某遂起诉,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黄某某赔偿钟某某人民币共161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某为了逃避执行,便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并搬离原居住地,执行工作一下子陷入无法执行状态,申请执行人对该案也不再抱任何希望,但法院案件主办人并没有忘记该案的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