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龙圩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的法官冒雨查勘现场,妥善调解处理了涉及企业间因变压器引发的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告梧州市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梧州登记的涉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其在生产过程中曾于2017年将一部分的厂房租给被告梧州市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经营,被告因生产用电量增大,原告原先使用的变压器已租给另一承租户使用,故需安装一台新的变压器。经原、被告协商,由原告出资购买、安装一台500kvA箱式变压器供被告使用,被告于租赁期第三至六年每月加付租金3000元作为使用费。但因供电部门不支持原告同时使用两台变压器,故新购置的变压器不能登记在原告名下使用,只能以被告名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登记使用。后因被告停产,不再使用涉案变压器。被告也因拖欠原告租金,遭原告解除了租赁合同。被告认为购买涉案变压器其出有部分资金及接驳变压器的电缆全部是其支出的,对变压器亦拥有所有权,故一直不愿意交还变压器给原告。为此,原告于2021年3月15日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变压器归原告所有。
由于原、被告均属于园区的企业,如处理不好将影响到园区企业的正常生产的发展,且原告是涉台港澳法人独资企业,处理不好也将影响到园区的投资环境。收到该起案件后,工业园区法庭对该起涉企纠纷案件高度重视,从保障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出发,开通绿色通道,即时立案,及时发出应诉通知书,排期4月8日上午开庭,并确定于开庭当日提前组织当事人到现场进行查勘和庭前协调。
4月8日,天空不作美,天气预报中的大雨如约而至,整整下了一个上午,原定于开庭前去现场查勘和调解的方案即将落空。但本着化解涉企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的理念,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冒雨奔赴现场召集原、被告进行查勘和现场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现场查勘,耐心细致的向双方企业做调解工作。虽然天空一直下着雨,但法官为企办实事的行为感动了两企业,最终双方当事人做出了让步,达成了确认变压器归原告原有,原告适当补偿被告所支付的费用的调解协议,并在法官主持下,两企业对物权顺利地进行了交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从受理到妥善化解,耗时不足一个月,快速妥处涉企间的纷争,为企业加快生产,赢得了时间,双方当事人对此案的调处结果非常满意,受到了企业的一致赞誉。
(王宏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