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以深入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
井盖虽小,但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履职调查时发现苍梧新县城迎宾大道存在多处窨井盖缺失且四周没有任何警示、提醒标志。上述地方作为新县城城市主干道,过往车辆、行人较多,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为助推“四号检察建议书”的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安全,该院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窨井盖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会上经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应当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窨井盖进行综合治理。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及时做了警示标志,并迅速进行整改,目前为止所发现存在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得到落实整改,公共安全隐患已经消除。
今后该院将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完善窨井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