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一起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让检察履职更透明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1-07-30  分享到:

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更好成效,721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对周某伟涉嫌交通肇事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翔主持,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覃翔副检察长首先介绍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随后,检察官余静介绍周某伟涉嫌交通肇事案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周某伟涉嫌交通肇事罪,具有自首情节,愿意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已经对被害人家属达成书面赔偿协议,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为增加办案透明度,决定以听证会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们,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分别发表各自的听证意见。随后,听证员们对犯罪嫌疑人周某伟涉嫌交通肇事案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集中评议,一致认为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谅解,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合法合情合理,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帮助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后一致同意这个决定。

在发布听证意见后,听证各方均表示,此次公开听证,既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也有效保障各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机关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覃翔副检察长表示,这次公开听证,也是一次法治教育,希望犯罪嫌疑人认真悔过,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依法驾驶,注意安全,同时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和家人。

此次公开听证,充分展现检察机关办案的依法文明、客观公正,也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下一步,龙圩区检察院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让检察履职更好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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