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岑溪市检察院举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守护美好生态环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1-06-24  分享到: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夯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6月16日,岑溪市检察院就3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岑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钟生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主办检察官以及有关单位代表到场参加。

案情介绍

2019年,某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在退出岑溪市三堡镇等稀土矿区时,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导致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此外,违法犯罪分子在三堡镇等某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开采点及附近处非法盗采稀土,对地表水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根据监测数据,该公司矿区周边水体和义昌江平榔出境断面的氨氮浓度长期超标,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有关职能部门未对生态环境修复及治理进行有效监管。

2021年3月,岑溪市检察院针对该问题分别向三堡镇人民政府、岑溪市自然资源局、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提出磋商意见,此后上述各部门均就履职整改情况进行了答复。现岑溪市检察院就三起案件的履职情况及整改成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三堡镇人民政府、岑溪市自然资源局、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案等三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检察建议制发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履职整改情况,并就本次听证会适用法律依据、需听证的问题进行详细阐明。

履职情况

三堡镇人民政府、岑溪市自然资源局、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在听取承办检察官介绍后,分别就需要听证的问题说明了各自履职整改情况。

三部门均表示,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为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其严格对照检察建议内容逐项落实“三个加强”措施:一是加强打击盗采稀土行为,基本形成不敢、不想盗采稀土的环保形态;二是加强组织,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巡查实效;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在沙村等重点区域设置24小时值守点、监控点,对可疑盗采情况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入户巡查。

同时,督促某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优化改善净水站,恢复10个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对日常废水处理监测,制定地表水地下水监测以及应急预案,采取网格化管理打击稀土盗采,形成执法合力。截至6月10日,我市已连续12周未有新增稀土盗采点,也未发现非法收集稀土尾水、稀土的现象,目前平榔断面水质持续达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达到了治理阶段性目标。近6个月以来,义昌江水质持续向好向优发展,有关部门表示将继续落实措施,坚决整改非法盗采稀土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听证评议

三位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后,分别对三个案件进行评议,一致认为三堡镇人民政府、岑溪市自然资源局、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履职到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意检察机关对三起案件作终结审查。

听证结束后,一位听证员代表意犹未尽:“作为人民监督员,我有幸参加了整个听证会,我认为检察机关调查和决定都很公正得当。以公开听证的形式,通过听取听证员们和相关部门的意见,这样既起到了普法宣传效果,也能更好地将公平正义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让公益诉讼更好地守护岑溪的绿水青山。”

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梁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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