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贩毒犯罪链条“一窝端” 5名被告人均获刑15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2-06-22  分享到:

近日,经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王某、黄某犯贩卖毒品罪,李某犯运输毒品罪,依法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5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兄弟,有没有货?来一点。这个价格你看看合适不?”2021年9月份的一天,李某联系上吴某甲出价购买毒品。随即,吴某甲便联系其“毒友”吴某乙,吴某乙又将王某介绍给吴某甲。经贩毒犯罪链条层层推进,王某从黄某处获取毒品后,吴某甲“假借”吴某乙之手,将毒资交给吴某乙,由吴某乙与王某碰头购买毒品,再转卖给李某。

有了第一次转卖毒品的“成功”经历,吴某甲变得大胆起来。几天后,他又“故技重施”,让吴某乙与王某交易后将冰毒和海洛因以25000元的价格转卖给李某。

正当吴某乙企图将毒资存进银行转账给吴某甲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李某在返回住处途中也被公安民警抓获,并被查获一包毒品冰毒(净重56.56克),一包毒品海洛因(净重20.02克)。

“我和他也就是喝喝奶茶、打打牌的关系,不知道他具体是做什么的。我包里什么时候多出这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更不清楚这是什么。”李某以为拒不承认其与吴某乙交易毒品的事实,就定不了罪。事实上,在买家、卖家和中介的贩毒犯罪链条中,李某的犯罪事实早已有证据证明。

通过顺藤摸瓜,警方将吸贩毒犯罪链条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2021年11月15日,警方将该案移送藤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10日,该院以吴某甲、吴某乙、王某、黄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李某涉嫌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吴霭悦 潘俊名)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