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我们身边,这笔救助金真的来得太及时了,就像寒冬中的太阳照暖我们全家,太感谢你们了!”阿明(化名)作为被救助困境儿童小花(化名)的父亲,紧紧捂住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同时将两面锦旗递到两级院办案检察官手中。寒冬将至,寒风凛冽,梧州市、苍梧县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惦记起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小花,近日,检察官们一起来到其家中,共同对小花进行了司法救助,也为她一家生活注入了浓浓暖意!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车某某在明知小花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长期多次进行不法侵害,导致小花癫痫病情加重,需长期服药治疗,小花父亲平时靠做泥水工维持生活,收入甚微,其奶奶得知此事痛心疾首,不久后也去世了。为此,该家庭欠下了巨额外债。经办案人员审查核实,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发放了救助金。为使司法救助效果最大化,切实保护困境妇女儿童权益,苍梧县检察院及时主动将该司法救助案上报梧州市检察院,梧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对小花进行两级联合救助。同时,坚持综合救助,加强与政府、民政、妇联等对其开展心理辅导、落实低保补贴、教育补贴等政策,及时了解、关心救助对象生活、健康以及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近日,为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扩大救助范围,苍梧县检察院还举行了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本院办理的另外3件司法救助案件的困境儿童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9万元,以实际行动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本次仪式由苍梧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华庆主持。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党的二十大为我们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蓝图,也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司法制度,为未成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2年以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依托“青葵向阳”未检办案团队,整合控申与未检办案力量,加强沟通协作,通过信息筛查、电话核实、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收集了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共对11名因案致贫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3万元。
近年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不断探索“检察院+”的全立体多元化救助格局。
下一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司法理念,营造综合救助的大格局,形成检察机关主导、各方力量联合救助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救助模式,特别是针对困境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要把司法救助这一“独角戏”变成共护未成年成长的“大合唱”,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等综合救助措施,护航未成年人向阳生长,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
(吴洁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