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连心”为残疾人送去检察关爱
    ——梧州市检察院与梧州市残联召开残疾人司法保护座谈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3-03-01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2023年2月20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召开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商讨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黎志新率队参加座谈会。会前,参会人员参观了梧州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廉政小苑、党建室等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军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军陪同参观。

在座谈会上,梧州市检察院专职检委苏伟忠通报了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为残疾人提供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在普法宣传方面,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定期开展残疾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活动等,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法治保障;在依法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2020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批捕侵害未成年残疾人案件11件11人,起诉17件17人;在完善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方面,不断丰富残疾人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务内容,如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对前来大厅信访的残疾人及时提供帮助、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等,尽量为残疾人提供司法活动便利;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方面,以打造“枫桥连心”工作品牌为抓手,加强对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救助残疾人51件55人,共发放救助金274.3万元。2022年,有2件涉残疾人司法救助案件获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妇联或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评为典型案例。

随后,参会人员逐一发言,对下一步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了意见和建议。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黎志新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真正体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建议今后检察机关与残联组织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队伍建设、硬件配备、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提升,为残疾人提供更充分的司法保护。

卢军副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与市残联在2019年签订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上有效衔接,双方加强了线索移送、联合回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与残联继续加强配合,在普法宣传、加强法律服务、依法打击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方面积极能动履职,多渠道为残疾人提高司法活动便利, 不断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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