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万秀区法院以 “三个至上”为工作指导思想,积极施行司法救助制度,全年开展司法救助共20件,共减免诉讼费4.1万元,努力做到“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万秀区法院在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实施后,针对诉讼收费急剧下降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对司法救助的力度不减。一是将诉讼费用减免相关条件进行告知,使当事人在参加诉讼之初就能明确了解相关政策条件,便于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二是积极进行诉讼引导服务,对贫困群众参加诉讼进行详细询问,把他们的困难及时向法院反映,主动为他们办理费用减免事宜。三是加强管理,规范诉讼费用办理程序。严格按照诉讼费用减免相关政策办理,认真审查减免申请,确保应免予免。
万秀区法院的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陈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