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解决这一次的纠纷,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8月26日,梧州市藤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和平镇便民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欠薪纠纷,双方当场达成和解,涉及金额约十万元。
2024年8月26日下午,某铁路项目总包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和平司法所反映农民工上门讨薪问题。为避免发生民转刑事案件,和平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和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马上前往该公司开展调查。据了解,5位外地农民工经人介绍先后来到和平镇某铁路项目工作,入职于某四川劳务公司,现五位农民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归家,但工资尚未发放,向劳务公司讨薪未果,因此产生纠纷。
和平司法所、和平镇便民服务中心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秉持着“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的工作理念,结合案件实际,调解员选择最佳的“背对背”调解法,一方面联系该四川劳务公司的法人代表陈某,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法规,强调“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以及“法律至上”的重要性,耐心分析矛盾焦点和利弊,从生活及工作的层面为切入点,进一步强调工资对于这5位农民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调解人员向该公司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展开调查,得知按照该公司的规定,这5位农民工的工资实际发放时间已明确为10月底结清。在得到该法人代表的明确答复后,马上和5位农民工进行详谈,明确他们目前的意愿,同时转达公司的意思,打消顾虑,同时强调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调解员的循循善诱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资数额和发放日期,由该劳务公司先预支5位农民工路费1500元,确保农民工能顺利归家。
和平司法所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法,释法讲理说情,找准切入口,权衡利弊,成功为农民工化解了“薪”愁,为社会的公平正义筑牢了坚实堤坝。
(陆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