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以来,中央宣传部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立足于服务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着眼于建设法治机关、和谐机关,广泛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加强领导安排周密
中宣部在认真组织做好“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评选表彰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总结通报普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部机关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职责。组织制定了《关于在中宣部机关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安排意见》,明确了部机关“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为部机关“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刘云山同志和部务会议成员经常听取机关党委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并且严格自律,率先垂范。
拓展内容创新形式
中宣部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既有法律法规的学习,涵盖了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几个类别,又有党纪政纪的学习。在普法宣传的过程中,他们还注重运用报告会、专题讲座、实地参观、书画摄影展、知识答题、部机关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部机关各厅局室及事业单位也都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了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立足实践普治结合
近年来,中宣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化立法工作情况调研,先后参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规定》等的协调修改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组织开展“一号多刊”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百日行动”和“保护知识产权,反盗版天天在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针对群体性事件报道、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等进行深入研究,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条例》等10多项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有关单位发起“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中学生版权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三官两员(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进社区”活动,帮助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
健全机制深化普法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中宣部积极深化普法工作,建立并坚持了考核检查机制,机关党委在2006年修订的《中宣部机关文明单位考评办法》、《创建文明局室考评细则》中,将部机关各单位学法、用法情况列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厅局室及事业单位每年与办公厅签订安全保密、消防等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抓好工作落实。此外,近些年来,部机关在专项基金支付、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建立健全了一大批规章制度,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工作内容,开创了机关普法新局面。
(本报记者 席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