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苗行动】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年龄线”变“警示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5-03-27  分享到:

       325日上午,在阳光满溢的东荣镇上峡小学校园里,一堂以法为钥的成长法治课正在热烈开讲。梧州市藤县司法局东荣司法所所长、东荣镇上峡小学法治副校长欧发杰以“成长路上的法律刻度”为主题,通过生动的案例解析、互动交流为全校师生厘清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和刑事责任年龄段的法律界定,为青少年构筑清晰的法治认知坐标系。


       “同学们,要是你偷偷拿压岁钱买了个超贵的玩具,这买卖能作数不?”

       “不小心闯祸了,啥时候得自己担责呀?”

       “碰到同学磕伤了,谁来担责呀?”

       课堂伊始,法治副校长欧发杰抛出一连串贴近生活的问题,一下子就勾起了同学们的好奇心,大家纷纷坐直身子,眼睛紧紧盯着副校长,迫不及待想要找到答案。欧发杰巧妙地把复杂的法律知识融入到一个个生动形象的小故事,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为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划分:不满八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每一个阶段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原来我去年买的电话手表需要爸妈追认!”“我未满16周岁是不能扫码开锁骑行共享电动车的!”同学们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否能自主决定的事儿,和年龄有着这么紧密的关系!

       “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涉及故意杀人等特定罪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需承担刑事责任……”讲到我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分段的法律知识时,欧发杰结合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等热点案件,讲解不同年龄阶段犯罪行为的后果,嘱咐同学们要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确年龄“红线”,守住做事“底线”。大家认真聆听,深刻意识到,随着年龄增长,自己在享受更多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对应的法律责任。

       这场法治课,就像一把钥匙,为师生们打开了法律知识的大门。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公民。下一步,东荣司法所将持续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让法律的种子在校园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钟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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