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筑牢校外培训“安全防线”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25-09-22  分享到:

       校外培训机构是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重要延伸领域,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917日,岑溪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组织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与从业禁止制度法治宣传,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构建起广覆盖、多维度的普法网络。


会前磋商,精准监督护航成长空间

       “开学伊始,各小学周边校外培训机构规模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地点多在普通住宅或群租房中,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造成潜在风险”。

       917日,岑溪市检察院联合教育局、文广体旅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岑溪市文体广旅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在从业人员监管、安全防范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方面,与参会单位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职责进行交流探讨,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等达成一致意见。

       “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运营”。检察官表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行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规范培训机构的合法经营,是各部门共同的职责和使命”。

靶向普法,为行业 “预警风险”

       “什么是强制报告”,“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报告后果......”,917日,检察官就进一步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与辖区内40余名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法治宣讲。

       培训中,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核心要求,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时,“立即报告”是法定责任,而非“可做可不做”的选择,同时详细说明报告渠道、内容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法律后果,破除“怕麻烦”“怕担责”的错误认知。

       同时,检察官还介绍了与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相关的入职查询以及从业禁止等制度,并结合相关案例,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切实增强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与义务。

       此次活动,是岑溪市检察院依托“溪望·未检”品牌拓宽普法范围的生动实践,让校外培训机构深刻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下一步,岑溪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督促培训机构将制度要求落到实处,全力营造安全、健康、规范的校外培训环境,守护未成年人美好童年。

(邓宏达   杨阳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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