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实施“两个先行”,有效预防了恶意隐匿转移财产。
一是立案后保全先行。在立案时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立案与保全同步进行,构筑了诉讼保全的快速通道。凡立案时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立即将材料移送相关业务庭,在业务庭完成保全工作后,才由业务庭将立案庭填写好的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书、监督卡等有关材料送达被告。这样,既快速、便利、精确、规范了保全工作,也为案件的执行争取了主动,为案件的审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执行前调查先行。要求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不管当事人是否申请诉讼保全,都必须提前对被执行财产的现状进行调查,随时掌握被执行财产的动态,确保在进行处置财产之前及时发现和解决财产上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一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在拍卖、变卖之前对被执行财产现状进行全面、细致调查核实的规范化,有效提高处置被执行财产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吴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