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六条警规”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2-27  分享到:

中国平安网消息  22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31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施规范民警行为的“六条警规”。

  去冬今春,山西省公安厅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根据人民群众反映的公安队伍存在的问题,山西省出台了旨在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六条警规”。“六条警规”的主要内容是:

  一、严禁对群众的报警报案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及时出警处置,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二、严禁乱收费、乱罚款、收“黑钱”,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三、严禁违反规定办证办照,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四、严禁参与经营或变相经营娱乐场所和煤焦企业、非煤矿山,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五、严禁收受当事人和代理人财物或违法违规执法办案,违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六、严禁向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为违法活动提供保护,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近两年来,全省公安民警因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党政纪处理的,属“六条警规”方面问题的,占到了20%多。

  省公安厅纪委接到的反映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中,属“六条警规”方面问题的,占到了60%。

  省公安厅表示,制定“六条警规”的目的是防止民警发生问题,防止由于公安机关内部要求不严、管理不力,发生“大、恶、丑”案件。各地将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局长热线”,将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纳入110报警投诉范围。省公安厅还设立了两部举报电话,0351-365911O24小时值班)、0351-3659507(工作时间)。

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杜玉林说,从我开始,包括厅党委成员、厅机关全体干部、市县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如有违反,一视同仁,绝不含糊。

(马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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