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警嫂领奖。 平安广西网/法治快报记者曾屹崧 摄
全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工作会议在邕召开,一批优秀公安局、民警与警嫂受表彰,温卡华在会上要求——公安民警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新贡献
梁胜利总结部署公安工作
2月25、26日,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公安工作,分析了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对今年公安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还表彰了一批优秀公安局、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优秀民警、巾帼先进集体、模范女警、优秀警嫂。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在会上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戒骄戒躁,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齐心协力,顽强拼搏,以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担负起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博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蒋培兰出席了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在会上总结了2008年全区公安工作,并对今年全区公安工作进行了部署。
温卡华强调,全区公安机关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年将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挑战最严峻的一年。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认识自己肩负的重要使命和历史责任,把可能遇到的风险挑战考虑得更严重一些,把应对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今年的全区公安工作。要服务大局,发挥职责,为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把今年的公安工作摆到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部署,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活动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四保”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区“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完善社会矛盾预警体系建设,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温卡华指出,要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新要求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改进打击方式,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立打防协作机制,切实增加防范,增强打击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
温卡华强调,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任何时期都不能动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一定要牢固树立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改善执法环境,维护执法权威;一定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高度重视加强人民公安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温卡华还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作了部署。
梁胜利在总结2008年全区公安工作后,对今年我区公安机关面临的严峻形势作了全面的分析。他指出,种种迹象表明,今年将是我区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的一年,是各种社会风险因素迅速增多、维稳形势错综复杂的一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当前维护稳定面临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超前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积极做好应对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梁胜利要求,深入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全面、深入地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乡村、不出单位。今年,要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和谐警民关系“十百千先进评比”活动,到年底,评选出10个“化解矛盾纠纷、和谐警民关系先进公安局”,100个“化解矛盾纠纷、和谐警民关系先进派出所”,1000名“化解矛盾纠纷能手”。当前,要密切关注在当前金融危机冲击影响下,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下岗失业、群众生活困难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密切关注返乡农民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新问题;密切关注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过程中伴生的新矛盾;密切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新动向,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诉求,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梁胜利强调,要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证发展良好势头”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对危害经济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准确分析规律和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为企业提供法律保护和服务。要深入企业开展执法调研,了解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倾听企业呼声,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涉及法律、治安方面的问题,帮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
梁胜利指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在打击犯罪的策略上,要突出重点,群众最痛恨什么,就重点打击什么,群众反映什么问题最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对黑恶势力要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防止他们坐大成势,造成危害。
梁胜利强调,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严格要求,着力改变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切实提高科学管理带好队伍的能力,切实提高秉公用权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提高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能力。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实效意识、韧劲意识、服务意识、清廉意识,不断改进领导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带领广大公安民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我区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鹿寨县公安局等25个单位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优秀公安局”,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三大队、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等116个单位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胡波、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长杨文明等238名同志被评为“2008年度全区优秀人民警察”;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女警巡逻队等14个单位被评为全区公安系统“巾帼先进集体”;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局长韦小菊等16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公安系统“模范女警”;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黄正健的妻子温景行等15名同志被评为全区公安系统“模范警嫂”。
(法治快报讯 记者田桂营 曾屹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