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联手调解纠纷效果好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4-15  分享到:

近日,蒙山县黄村司法所、汉豪司法所联合到汉豪乡金垌村白蚊组成功调处一起疑难复杂的土地纠纷,使当事人叔侄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34日中午,黄村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准备下班。一个30多岁的男中年人,气冲冲地走进黄村司法所,说:“我从汉豪来,我要起诉侄儿莫某某,因为他占用屋与屋之间的集体土地建天井,砌石墙时距离我屋太近,严重影响我房屋使用和安全。”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耐心听他叙述后,得知他是汉豪乡金垌村白蚊组人,与占地建天井的人是叔侄关系。这场土地纠纷发生于20088月,经土地部门多次调解无效。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从有利于当事人团结、和睦相处考虑,建议该男子通过协商途径解决争端。黄村司法所会同汉豪司法所到现场组织调解,向双方当事人宣传《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讲道理、摆事实,促使双方和解并达成协议,一场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所联合调解,能够整合司法所资源,增大力量,扬长避短,使工作效率、调解成功率大幅度提高,是基层司法所调处纠纷的新路子。

(莫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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