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晖宗: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5-27  分享到: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其中强调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善于化解不和谐因素,形成各方面参与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上述几项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执政、政府治政理政的总方针,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南。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并贯穿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始终。

一、创新抓好司法行政工作,本身就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

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协调发展包括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而司法行政机关,就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例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让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学法、懂法、依法、守法,为依法治国奠定思想基础;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直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司法公正,就是要做好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的有形或无形的物权公证,预防矛盾纠纷和争议;抓好律师辩护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同样也是一项广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因此,抓好司法行政工作,本身就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我们司法行政机关来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不是空洞、表面、泛泛而谈的东西,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周围,在我们的职责工作中。

二、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光荣感,爱我司法

结合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干部的思想实际,首先要把开展司法行政职业道德教育与学习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一个公务人员是否有工作责任感、正确的荣誉感、权力观,直接影响到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精神状态、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首先要教育司法行政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感,时时刻刻知道明白自己承担着什么责任,一个不知道自己应承担什么责任的人,是不可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的。要教育司法干部时刻记住自己是国家公务人员,领着国家、政府发放的薪俸,这些薪俸主要来源于社会生产经营者缴纳的税费。依法、高效、优质地为国家、政府和人民群众办事,是公务人员的天职。做好人民内部矛盾调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

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司法所,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当前,我们面临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的严峻挑战,尤其是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企业改制、复退人员待遇、林权改革、农民工返乡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增多,由此而引发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是任何时候都没有过的。我们司法行政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做好矛盾排查、预防、化解工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其次教育干部要有正确的权力观、荣誉感,爱岗敬业。这个问题不解决,是无法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很难想象,一个看不起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不爱司法行政工作岗位的干部,能够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得很出色。根据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认真开展好权力观、荣誉感、爱岗敬业的教育,解决好权力观、荣誉感问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理念。司法行政工作是消人怨、解人仇、申正义、促公平、促公正、促和谐、保稳定的工作。但现在有些司法干部整天感叹司法行政工作没有出息,净是干些婆婆妈妈的事,既没权,也没钱,对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麻木,不感兴趣,这是没有正确的权力观的表现,要教育干部弄清楚权为何物。权实际上是公务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利,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现在同一行政区域、同一级别职务工龄的干部,工资基本一样。不管是司法行政机关,还是公、检、法等其他机关,都是在不同岗位上为国家、政府执法,为人民办事。能为国家、政府执法,为人民群众办事,本身就是获得了一种工作权利。有了工作权利,才能实现和体现人生的价值;有了工作权利,才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和幸福。现在随着国企改制和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工人下岗失业;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新的无业人员也不断增多,正牌大学生无业的到处都是。今天我们的司法行政干部,被列入中央政法编制、公务员序列,能进入这样的行政机关,哪怕是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能行使司法行政工作职责,都是党和人民政府赐予我们的机遇和福气,是我们人生的幸福与光荣。要教育司法干部知福、知荣、知足,以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为荣,爱我司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开拓创新工作,用优异的工作成绩报答党和政府给予我们的人生工作机遇和从事国家上层建筑工作的权利。

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创新司法行政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是国家法治系统工程之一,工作量大面广。司法行政工作的对象除机关干部外,大部分都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分量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向基层倾斜,向基层延伸,在基层中落实,在基层中体现,在基层中产生效果和社会效益。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做好基层的基础工作,抓好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和基层司法力量资源的整合。要尽快建好司法所办公楼,解决房子问题;尽快完成乡镇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做好收编后司法干部实现县(市、区)局与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解决好基层司法干部队伍的管理体制问题;一个乡镇的人口有几万,大镇有810万,却只有两个司法干部,挖掘整合司法行政队伍补充力量,是目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课题。要抓好“两员”队伍建设,发挥“两员”(即人民调解员、农村法律助理员)作用,巩固、壮大人民调解员、法律助理员队伍,强化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整合扩充基层司法的补充力量,解决基层司法力量不足和力量不到边不到底的问题;建好乡镇、街道办事处法援工作站,加强对司法所干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法援工作人员的培训,有效地开展法律服务、法援救助,解决好基层人民群众和弱势群体对法律救助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行和深入,我国已经从自然经济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转型。界定公民、法人物权的公证需求开始从城市、城镇向农村扩展。在新的形势下,司法公证机构可以探索公证业务到基层、进万家,探索在乡镇建立公证信息服务站,探索公证收益分成,利用信息服务站向广大群众宣传公证,提高公证信息联络服务,把我市百万人民群众的公证资源挖掘出来,打造我市公证大产业。这是个民心工程大项目,同时也是公证经济大项目,我们要认真地开发、打造、培育,以利民、利国、利市。要通过解决以上几个方面的突出、重大问题,把司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通过这样,去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最终目标。

 

 (作者系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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