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法院群策群力一小时调结六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6-01 分享到:
蝶山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区高院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部署,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2009年5月27日上午,该院民一庭由各主办法官出谋献策,共同将一周内欲开庭审理的6件民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在一起进行统一调解,由于群策群力全心全力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去,仅用一个小时就成功地化解了该6起民商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6起案件中有4起为民间借贷纠纷案、2起为债权纠纷案,该6起案件标的达90多万元,参诉人员超过20人,如分开逐件案开庭审理,在案件多办案人员少的情况下只有增大诉讼成本,而且效率不能充分体现,调解率得不到明显提高。这些案件交办民一庭后,该庭的主办法官根据这批案件的性质和特点,畅所欲言,群策群力共谋调解,最后决定将这6件民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在一起进行统一调解,合力办理好这些案件。5月27日上午,民一庭的法官们把原、被告召集在一起,先统一由该庭的庭长对当事人进行细致的调解动员工作,然后各主办法官在查清相关案件事实的情况下,适时的有针性地对各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进行调解,尽可能促使案件调解成功。由于法官们对调解准备工作做得细致,并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群策群力,加大调解力度,仅用一个小时就成功地化解了该6起民商事案件,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促进了法院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王宏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