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区法院五项制度创建学习型法院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6-11  分享到: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蝶山区法院完善五项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庭室”、“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不断提高干警的法治理论水平。

一、建立健全的学习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该院不断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构筑起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庭室学习、合议庭学习等多种形式为核心的学习机制,干警们通过融入到多层次多角度的学习形式中,得到全面的锻炼和提高。另外该院还坚持不懈地推行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岗位培训制度、理论调研制度,为培养干警的理论研究能力与司法实践能力搭建了平台。

二、完善各庭室分类学习机制。该院结合队伍实际,以庭室各口为小组,建立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内勤人员的岗位分类学习培训体系,确保该院全体干警学有实效,完成知识水平的提高和司法技能的更新。此外,该院还探讨通过各种途径,拓宽法官的视野,努力培养精通法律、熟悉审判业务的专家型法官,为法院建设和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学习激励机制。鼓励法官撰写调研文章。在法官中确立调研为审判服务的观念,使每位法官认识到调研的重要性。法院每年都为各业务庭确定调研任务,凡在法律刊物(含上级法院内刊)发表调研文章的给予物质奖励,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一项条件进行考虑,使全院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和调研氛围。

四、完善保障机制。 该院根据各庭室案件多、工作重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庭室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合理调剂和分配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每年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该院除准许他们请假专门复习外,还尽量为他们创造便利条件,减轻他们的工作负担,以空出学习时间准备应试。有的庭室干警之间还互相结成帮扶对子,充分发扬“你考试,我顶活”的团结互助精神,为参试干警轻装上阵考好成绩创造了条件。

五、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该院专门成立了督察小组,该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以督察各庭室集中学习和不定期学习及自学的情况;并认真查看干警的学习笔记,从笔记查看干警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

(易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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