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蝶山区夏郢镇咨询点现场
我市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专题活动
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本辖区内人流集中的地方设立咨询点。为使宣传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别采取了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出版宣传专栏、现场法律解答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内容上结合本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及人民调解的工作现状,作了针对性的安排,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安全生产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个别县还编印了《农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受到市民的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宣传法律”为主题,共制作宣传墙报14块,悬挂横幅28条,发放宣传资料9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852人次,当场调解纠纷17件,接待来访群众552人,受教育群众达2000多人。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增强群众“有纠纷首选调解”意识。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是1989年6月17日颁布实施的,自颁布实施以来,极大地推动和促进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使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日益显著的作用。
(张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