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怀大局扬帆远航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纪实
“不能让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在检察机关延误,要让效能在检察机关提升。”这是梧州市检察院卢惠盛检察长经常给全体检察干警的勉言。这句话语犹如吹响了“号角”,引领全体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服务大局,不断为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践行“服务、和谐、发展”的检察工作理念,先后制定了《梧州市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十点意见》等重要措施,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研究和推进,在服务大局中谋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检察长带队下企业 助推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为配合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年”和“项目攻坚年”的战略决策实施,梧州市两级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成立了由检察长担任组长、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院还及时制定《梧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十点意见》,组织指导全市两级院开展服务企业的实践活动,提高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全市两级院检察长每人联系辖区内一家以上的骨干企业,共联系14家骨干企业。如今,在梧州的重点工程、企业等,经常会看到梧州检察官忙碌的身影。
今年3月底,作为企业服务队队长的市检察院卢惠盛检察长带领服务队来到梧州市三和添佰利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开展调研,了解到该企业今年打算扩建厂房,继续扩大生产规模。企业负责人向服务队反映:企业希望能够增加到工业园区的公共汽车班次,方便工人上下班;保障企业生产正常用电;减免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费用等问题。卢惠盛表示,服务队要及时向市“项目攻坚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反映,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服务队还为企业想办法、出点子,当场解答了资产抵押贷款评估费用、厂区亮化、企业门牌号等企业希望解决的实际困难。该企业负责人感动地说:有检察院企业服务队的热情关心和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的信心更足了。
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今年集中行动月期间,共派出调研骨干24名,组成8个调研组,深入到经委、发改、财政、建设、工业园区等16个经济管理部门和14家企业,共为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11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企业的意见和建议21件,有关部门正在办理的14件。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今年先后到梧州调研时,对该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制定《市检察院开展“服务企业”活动十点意见》,从提高认识、履行职能、强化措施、加强领导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较好评价。
关注民生 深入查处侵害民生犯罪
民生问题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近年来,梧州市检察院通过组织开展查处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以及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特别是严肃查处了贪污“实施五大措施促进农民增收”专项资金、贪污或挪用“扶贫款”、“征地补偿款”、“救灾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切实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
2008年6月,该院侦查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苍梧县某镇党委书记袁某与时任该镇镇长邓某有侵吞扶贫款嫌疑。经查,2004年下半年,袁某与邓某共谋虚报该镇顺冲至竹较村、大宁村至天洪岒林场两个村级道路项目,并指使他人将虚开工程款发票16万元向苍梧县扶贫办、财政局报帐。该县财政局在扣除2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后,将14万元的扶贫款转入该镇指定的帐户,二人即从该镇财会人员黎某处各取4万元。经法院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了有罪判决。
据统计,仅2008年至2009年4月,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件79人,属于大案27件34人,涉案金额480多万元。深挖细查涉农经济犯罪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案件15件15人。
立足本职 维护社会稳定
梧州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握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切入点,更加自觉地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2004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各种刑事案件7750件11387人,提起公诉7661件11219人。依法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如蒙山县“4.11”专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高中部”30名被告人和恶性犯罪团伙“城西帮”1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刑。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眼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宽严尺度。2008年8月,该院办理的李某全、李某忠等与李若某、李尚某等双方二十多人因菜地地界问题发生斗殴,法院在一审阶段以故意伤害判处有关被告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二审后,该院多次会同法院、公安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双方当事人和家属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谅解协议。法院最终对案件双方的被告人都判处了缓刑的刑事处罚。
此外,该院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007年,柳州一妇女经常到自治区检察院上访,要求解决检察机关对她的不起诉问题,声称不解决就要进京访,并拒绝回到案发地解决问题。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卢惠盛立即指示有关部门迅速办理该案,该院主管控申工作的黄炳雄副检察长深入办案部门了解案情,得知这一信访人曾因涉嫌包庇犯罪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其对此不服,但担心再次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而不敢到有关部门申诉。为消除当事人的顾虑,负责该案的黄炳雄副检察长要求控申部门做好与信访人的联系、沟通。经过3个月的耐心解释与沟通,该妇女最终放弃上访而到市检察院反映问题。
“群众的来信来访,是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体现,也是对检察机关的高度信任。检察干警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的来信来访,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敷衍。”梧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卢惠盛一语道出了该院控申科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光荣称号的缘故。
大局了然在胸,检察海阔天空。 “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梧州检察院以公正执法,甘当公仆,执法为民的检察实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扬帆远航。
(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莫远文 钟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