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随着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等8人先后被苍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苍梧警方历经70多天的转辗南北,缜密侦查,“4.27”组织、领导传销案成功告破。
2009年4月,苍梧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刘某(化名)报案,称其被骗入苍梧县的传销组织,并于
经查,发现以山东人李某为首的传销组织在苍梧县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已有一段时间了,李某为该传销组织的高级业务员,负责管理整个传销网络,该网络设有经理室专门负责管理网络中的学习、产品申购。在苍梧县以加盟“连锁销售行业”、新兴的“资本运作”等名义诱骗广西以外的其他省、市的人加入该传销组织,牟取非法利益。它与以往的传销组织一样,实行“五级三阶制”。该案涉案人员2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295万余元。
苍梧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长、分管局领导、经侦大队领导组成的“4.27”组织、领导传销案专案领导小组。苍梧警方于2009年4月27日正式对李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一案立案侦查,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摧毁该传销在苍梧的网络组织。在梧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配合支持下,专案组对案件侦查做了周密部署,经过一个多月采取摸排、伏击守候等措施,终于掌握了该传销网络高级业务员级别的人员及网络的管理人员的犯罪嫌疑人动向,同时还发现和掌握了以王某(女、甘肃人)为首的另一个传销团伙的情况,是该收网的时候了。兵贵神速,专案组迅速组织经侦大队民警召开了通案会议,6月1日兵分三路,在山东、南宁、梧州、苍梧展开抓捕行动,历经半个多月的艰辛先后抓获了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等11人,摧毁了2个传销团伙,捣毁了16个传销窝点,教育遣散了参与传销人员200余人。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李健初 欧阳灿 潘伟明)